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周五就银行卡境外购买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称未调整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的使用政策,但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
外管局表示,外管局和中国银联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将继续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用于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付;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根据此前规定,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将对涉嫌多次刷卡交易的持卡人、商户进行重点监测。
外管局网站新闻稿全文如下:
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银联将对境外保险类商户实施单笔限额5000美元政策。此事的相关背景是什么?
答:外汇局和中国银联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该文更新并废止了汇函〔2004〕19号文),共有4个商户类别码(MCC)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保险类商户既有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也有具有资本项目投资性质的人寿险。考虑到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旅游或商务交往时,有购买小额保险的需求,为了落实银行卡项下经常项目可兑换政策,外汇局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在此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既满足小额保险的合理需求,又实现对涉及资本项目的投资性保险的限制。
近期,中国银联对境外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保险类商户未使用对应行业类别的限制类商户类别码,因此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的执行效果。
外汇局一直并仍将继续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用于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
注:商户类别码(MCC)是具体标识一家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的代码。
问: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是否可以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
答: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与中国银联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均可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日前,外汇局已要求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发卡行,按照合规性、真实性的要求,执行金额限制类商户的规定。
问:境内银行卡持卡人可否通过多次刷卡规避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限制?
答:境内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其在境外旅游消费或商务交往中正常合理的保险需求。对于持卡人通过多次刷卡从事其他目的保险交易的情况,外汇局将充分利用银行卡交易有记录可查这一特点,会同银行卡组织、发卡行,对于涉嫌多次刷卡交易的持卡人、商户进行重点监测。(完)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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